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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中高考增加法律常识 突出宪法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6日18:01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南)未来5年里,各个教育阶段都要突出学生对宪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中学、高校入学考试也将适当增加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 

  日前,教育部制定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提出学校法制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要突出宪法教育,要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

  教育部在该规划中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在这一阶段要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北京落点

  目前,北京有很多中学开设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等涉及法律的相关选修课,而在必修课中只有政治课中有部分章节涉及法律的内容,包括了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我国的法律组成等等。

  未来高中教材或在政治课和选修课中加入法律常识内容。在政策的指引下,开设与法律有关选修课的中学也将越来越多。文/记者 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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